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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第一次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市政调查单元表(县市区)》和《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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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建办〔2022〕1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

   为提升我省房屋建设和市政设施调查效率,保障数据质量,促进房屋建设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吉林省第一次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市政调查单元表(县市区)》(以下简称《单元表》)和《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下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做好调查系统相关准备工作。我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软件系统省级部署预计将于本月中下旬部署完成,并加载66个县市区调查工作底图,向全省各市(州)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发放行政管理员帐户,其他帐户由各市(州)行政管理员自行创建,并发下给各县(市、区)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请各市(州)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及时下发调查相关材料。各市(州)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单元表》、《手册》下发到县(市、区)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

  三是认真学习《手册》内容。各市(州)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单元表》组织市(州)本级、所属县(市、区)以及县(市、区)聘请的第三方等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人员认真学习《手册》内容,为下一步全省调查系统使用培训打下基础,以便更好地指导各地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开展。

  四是积极参加调查系统培训。我厅将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软件系统省级部署完成之后,开展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全体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认真学习,确保系统上线后人人会用,保障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数据质量。

  五是尽快落实资金并聘请第三方。各市(州)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有关部门,在同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下,指导所属县、市、区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专项资金和聘请第三方工作,对落实专项资金和聘请第三方确实困难的县、市、区,要积极向同级普查办汇报情况,积极解决困难,尽快落实专项资金并聘请第三方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附件:1.《吉林省第一次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市政调查单

  元表(县市区)》

  2.《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系统用户操作

  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kzfz/wjxx/202201/t20220110_8374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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