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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2月“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继续教育考试的通知 ( 2020-11-26 )

时间: 作者:admin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0年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现将2020年12月继续教育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B、C证)安全生产知识,其继续教育考试统一实行计算机考试。

  二、继续教育考试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12月4日报名截止。

  2.考试时间

  12月19日至12月31日

  C证考试时间12月19日至12月31日

  B证考试时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A证考试时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根据实际报考人数,考试日期将会作相应调整;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如报名人数过多,系统将根据报考时间先后顺序,自动顺延至下一报考批次。)

  3.报名须知

  (1)继续教育考试仅限中心备案的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2)准考证由培训机构于12月15日至市住建委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统一领取。

  (3)联系电话:63120883

  (4)原证书有效期

  根据沪建质安〔2020〕99号文件,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证书于2020年1月24日开始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

  三、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及培训考核场所要求,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场一律需要提供 “随申码”、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做好健康状况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登记,考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逗留。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不得进入考场:

  1.拒绝接受体温测量、不能提供“随申码”绿码;

  2.体温超过37.3°C或有咳嗽、气促等异常症状。

  

  附件:

  1.《〈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20〕6号)

  2. 《关于延长因受疫情影响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通知》(沪建质安〔2020〕99号)

  3.《〈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沪建人才〔2020〕27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人才服务考核评价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zjw.sh.gov.cn/gztz/20201126/19d3e1fa0971401a8d1fb3e15620ecb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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