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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高锰酸钠尾料高值综合利用(年产8000吨氟化钾)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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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能许可〔2022〕203号

  广东航鑫科技股份公司高锰酸钠尾料高值综合利用(年产8000吨氟化钾)技术改造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处置5560吨高锰酸钠废渣尾料的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碱解压滤车间、蒸发浓缩车间、喷雾干燥包装车间、原材料库、成品仓库、循环水装置等,主要设备包括蒸发器、反应釜、燃气热风炉、循环流化床锅炉、水泵、风机等。项目设计年产8000吨高活性无水氟化钾、612.8吨氟化钠和1531.8吨二氧化硅。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819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621万千瓦时、原煤消耗量不高于7116吨、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96万立方米;项目单位处理高锰酸钠废渣能耗不高于1.47吨标准煤/吨、氟化钾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1.02吨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原文链接:http://drc.gd.gov.cn/xmgg/content/post_4014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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