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及社会公众:
为规范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2018年6月,我厅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新建质〔2018〕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过近5年来的良好执行,有效期已届满,近期我厅结合新修订的《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3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建议反馈我厅。
联 系 人:姚智豪
联系电话:0991-8868927
电子邮箱:284474046@qq.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3月5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法制网 gcfzw.zgtlgcjz.com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