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收悉,衷心感谢您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关心。根据我厅工作职能,结合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协办意见,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基本情况
自2012年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启动以来,我厅积极开展传统村落的申报、规划编制、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和挂牌保护、法制建设、保护利用等工作。2016年9月出台《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全国首个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截至目前,我省共有中国传统村落413个、江西省传统村落157个,登记挂牌的传统建筑2万余处,保护名录不断丰富,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深入挖掘。同时,按照住建部和财政部要求,我厅会同财政厅积极组织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县)申报工作。经择优推荐,抚州市列入2020年十个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之一,吉水县、瑞金市、婺源县、进贤县分别列入2022年、2023年和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县(市、区)。
二、开展的相关工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自然性破坏大”“缺乏政策保障”“缺乏法规支撑”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顶层设计。2016年9月,我省出台《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全国首个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率先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条例提出了“科学规划、整体保护、抢救优先、合理利用、兼顾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2023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的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启动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方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方案》中提出了“创新资金保障方式”“推动企业支持传统村落发展”“引导高校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等重点任务及举措,有效拓宽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筹措渠道,鼓励各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
(二)建立保护台账。为促进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应保尽保”,我省积极开展传统村落的申报、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和挂牌保护。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了六批中国传统村落推荐和两批省级传统村落申报,开展了三批传统建筑调查认定和挂牌保护工作,切实做到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省现有中国传统村落413个,省级传统村落157个,调查登记传统建筑近2万栋。抚州市、吉水县等5地接续列入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县)。省文化和旅游厅启动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鼓励各地将传统村落中的古民居、古祠堂等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后备库遴选,将传统村落中的高虎脑战斗遗址群、清吸旴源民宅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后备库名单,加强文物保护力度。
(三)党群协作发力。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全省所有传统村落所在县(市、区)均结合实际细化了工作方案,成立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派干部联系传统村落较多的县、县派干部联系传统村落制度,构建县、乡、村、组、党员“五位一体”传统村落保护“微岗位”,建立党员包保传统建筑“党员先锋岗”,为传统建筑发放“党员包户卡”,组织党员带头保护传统建筑,建立巡查保护制度,党员和群众联系更加紧密,保护理念与意识日渐增强。如吉安市吉州区钓源村,在传统村落升级改造过程中,钓源村成立临时党支部,组织党员群众一起上,不到3个月就完成了古建筑收储等工作。
(四)加大资金投入。我厅会同有关部门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2012年以来,争取传统村落中央保护资金8.65亿元,省级安排3亿元用于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保护。省文化和旅游厅还积极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省级公共文化(基层文保领域)专项资金,仅2023年就下达5000余万元资金用于传统村落文物本体修缮、环境整治等项目。同时,推进文物保护项目立项管理。2024年,我省传统村落中的流坑村古建筑群、婺源宗祠等保护修缮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
三、关于“整村村民搬迁安置需要用地”问题答复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传统村落保护的一系列指示要求,为我们保护传统村落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始终坚持以“留住乡亲、护住乡土、记住乡愁”为保护传统村落的初心使命,不断改善传统村落村民的生活生产条件,提高村民保护意识,引导村民共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让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成为村民手中的“财富”。建议中提到的“将部分甚至整村村民搬迁安置”不符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但为破解传统村落中用地紧张问题,省自然资源厅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保障村庄建设所需用地空间。依据《自然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1号)。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确保县域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超过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村庄用地(203)规模的前提下,可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村庄建设边界,并预留部分规模作为规划“留白”机动指标,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为降低基层行政成本、优化村庄规划编制周期,我省各地可采用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的方式确定村庄建设边界,依法报批后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依据。通过上述方式,保障村民安置所需建设用地的规划符合性。
(二)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修缮、活化利用与整村搬迁所需的土地要素保障。积极支持乐安县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鼓励通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含通则式管理规定)对村庄建设所需的土地要素进行统筹安排。并建议乐安县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推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含通则式管理规定)编制,确保村庄各类建设活动有规可依,助推传统村落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利用;二是根据《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村庄规划评估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清各乡镇村庄建设用地现状与新增需求,评估县域村庄用地范围(203)内的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以及预分解下达各乡镇村庄建设用地规划规模情况,在预分解过程中重点考虑需要安置所需建设用地规模,并落实保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好传统村落。一是推进建章立制。高位推动改革创新,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纳入省级重大改革项目。省、市、县三级共同推进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课程进党校,增设传统村落现场教学点。二是丰富保护名录。建立完善保护名录台账及未列入名录村落、建筑备选台账,做到“一村一档”“一栋一档”,力争实现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应保尽保。三是拓宽保护路径。持续推进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引导更多力量共同参与传统村落保护,探索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途径。四是讲好江西故事。指导各地继续举办江西古村跑传统村落挑战赛等文体赛事,支持知名传统村落自办群众性体育特色活动和农耕健身大赛等活动,扩大传统村落影响力。鼓励各传统村落编纂村史村志,将传统村落保护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舆论宣传和知识普及,共同讲好江西传统村落故事。
再次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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