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工程法制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能源工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山山铜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4〕123号)

时间: 作者:admin 来源:

  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送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山山铜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我委委托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评审机构出具《关于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山山铜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川工咨成果〔2024〕116号)。经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110-510000-04-01-832642)。

  二、项目年能源消耗种类、数量:达产年耗电737.36万千瓦时、柴油146.16吨;新水10.61万吨(耗能工质,不计入能源消费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标准煤当量值1119.19吨、等价值2631.52吨(电当量值、等价值分别按0.1229、0.328千克标煤/千瓦时计算)。

  三、能效水平。项目地下开采单位矿石综合能耗为3.73kgce/t矿,达到《铜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中铜精矿采矿(井下采矿)综合能源消耗2级能效4.8kgce/t矿;地下开采单位矿石可比综合能耗为2.68kgce/t矿,达到《有色金属矿山节能设计规范》中型矿山地下开采单位矿石可比综合能耗2级能效2.70kgce/t矿。项目为浅孔开采,地下开采坑内凿岩、坑内出矿、提升系统、压风系统、坑内通风系统、坑内排水系统、坑内充填系统的单项能耗分别为0.64kWh/t矿、0.79kWh/t矿、3.69kWh/t矿、4.26kWh/t矿、3.34kWh/t矿、4.01kWh/t矿、1.86kWh/t矿,均达到《有色金属矿山节能设计规范》各相应单项2级能效;坑内运输系统单项能耗为0.6kWh/t矿,达到《有色金属矿山节能设计规范》坑内运输系统单项1级能效。

  项目单位产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价值分别为0.44tce/万元、1.07tce/万元。

  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鉴于凿岩机、铲运机、卷扬机、搅拌桶、空压机、风机、水泵等主要设备耗能占总能耗比重大,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备购置中,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严格落实项目设备选型原则,使用符合节能水平要求的耗能设备,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及其他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细化落实能源计量器具配置设计,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五、项目用能工艺及设备、能耗品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以上时,项目建设单位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并报我委审查。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提请有权审查机关办理。

  六、根据《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请项目建设单位在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前,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验收工作,编制节能审查验收报告。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将验收报告报省发展改革委存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七、请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能源要素配置,充分挖掘节能潜力,推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管理,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四五”节能目标任务。

  八、请省节能监管事务中心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九、本意见仅对项目节能报告出具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管理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附件: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山山铜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基本概况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山山铜矿

  30万吨/年采矿工程基本概况表 

  

  项目名称

  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山山铜矿30万吨/年采矿工程

  项目业主

  会理县黑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凉山州会理市

  建设性质

  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年开采铜矿30万吨,延用探矿时修建的井巷工程、工业场地、提升机房、生活办公设施等生产及辅助设施,新建地下采矿工程、充填站、临时废石场、给排水、供配电等生产及辅助设施,新增建筑面积1325平方米,购置安装铲运机、卷扬机、通风机、排水泵、螺杆空气压缩机、尾矿充填设备等生产及公辅设备。

  投资规模

  7992.11万元

  建设工期

  (年限)

  2024年3月至2026年3月

  行业类别

  铜矿采选业(B0911)

  审核类型

  核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注

  项目代码:2110-510000-04-01-832642


原文链接:http://fgw.sc.gov.cn/sfgw/c106093/2024/3/1/c78069e15dfc4a94b812621e2d7982c1.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文县年产2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4〕145号)

下一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利万步森水泥有限公司绿色搬迁项目(82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川发改环资函〔2024〕120号)

|住建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投稿服务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法制网 gcfzw.zgtlgcjz.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22876号-58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