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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02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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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厅工作职能,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设施规划建设工作,加快补齐生活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污水管网规划建设管理现代化水平。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领导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多次深入南昌市调研督导城市水环境治理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工作,多次召开全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相关工作推进会议,高位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二)系统谋划实施。经省政府同意,2022年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江西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江西省“十四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截至2023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管网2.52万公里、污水处理规模574.25万吨/日,其中2021年以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7000余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余万吨/日。2023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60.22%,较2020年底提高25.39个百分点。

  (三)做好项目谋划。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环境基础设施摸底评估,全面梳理了全省各地包括生活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在内的环境基础设施现状,谋划储备了一批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组织各地将符合条件的地方污水管网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2023年全省共有103个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向国家报送156个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四)创新示范引领。组织开展省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示范工作,三年来从省级城建专项资金中累计下拨9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南昌市、九江市、吉安市等第一批7个省级示范城市开展示范建设。2023年进一步将县城纳入扩大试点范围,推选出抚州市、鹰潭市、萍乡市、瑞昌市、峡江县、金溪县、定南县等7个市县纳入第二批提质增效示范建设范围。

  (五)强化帮扶督导。组织专家对23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及乐平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建议,提高方案科学性合理性。加大技术指导帮扶力度,特别是对龙南市、瑞金市、井冈山市、都昌县、安远县等因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工作进展滞后被挂牌督办的20个县区,多次组织专家深入实地开展调研分析,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2023年先后组织召开新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解读培训会和“水流域环境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高级研修班,邀请省内外水环境领域权威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基层人员技术管理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和完善城市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各地全力推进新一轮城镇生活污水提质增效攻坚行动、统筹谋划生活污水管网和终端处理设施项目,加快补齐功能短板,强化设施运行维护,严格排水许可管理,加快推行“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新模式,切实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一是进一步补齐设施短板。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补短板重中之重,指导各地有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严格管控管网建设质量,指导各地强化排水管网建设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不按规范施工、偷工减料行为。深入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工作,指导14个省级示范市县积极探索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进一步做好运维管理。积极推行“厂网一体”模式,指导各地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厂网建设和运营市场化模式,实施专业化维护并建立“按效付费”核拨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网清淤疏浚等日常养护制度,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管网排查检测,保障管网有效运行。

  三是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指导各地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策划包装,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构建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探索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改造有效融资模式。

  四是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指导地方建立健全排水接驳及许可制度,强化排水许可接驳管理,加快发放排水许可证,做好排水户源头监管工作。组织专家对各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黑臭水体治理问题进行帮扶指导,提高基层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管理水平。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4/5/21/art_40690_4885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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