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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3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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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核准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成邛路〔2024〕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成都都市圈西部通道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项目代码:2201-510000-18-01-220826)。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成都市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采取BOT方式建设,由成都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为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投资人,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及后期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采用原路拓宽的方式实施扩容。路线起于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场枢纽互通,接G4201成都绕城高速公路,经温江区、崇州市、大邑县,止于邛崃市桑园互通,接成名高速公路邛崃至名山段。

  四、项目路线全长约56.5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其中起点文家场枢纽互通至崇州互通段约25.8公里,为六车道加宽改造为八车道;崇州互通至桑园互通段约30.7公里,为四车道加宽改造为八车道。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设置文家场(绕城枢纽)、温江太极、温江北、锦绣、羊马、二绕(枢纽)、崇州、崇州西、白头、大邑东、大邑南、大邑西、王泗、桑园共14处互通式立交,服务区1处,停车区2处;同步建设10条互通式立交连接线,约6.2公里。温江太极、羊马、崇州、崇州西、大邑东、大邑西6条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其余4条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值。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6.49亿元(其中静态投资120.29亿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约25.30亿元,由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由项目法人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建设工期3年。

  六、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进行招标活动。

  七、项目单位应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八、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没有落实安全措施和节能环保要求的,不得开工建设。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强化起点与城市干道高效衔接。施工过程中要严控工程质量,落实安全生产、环保水保、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确保施工安全。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成都经温江至邛崃高速公路扩容项目(项目代码:2201-510000-18-01-220826)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    察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14600

   

  设    计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施    工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851000

   

  监    理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11400

   

  设    备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25000

   

  重要材料

  全部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施工、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中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的规定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                              

                   2024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fgw.sc.gov.cn/sfgw/c106081/2024/8/14/4742c0da6f4646a0a1e02265642c86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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